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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中央社記者趙曉慧台北8日電)音樂王國際育樂公司被控未取得「趁早」等9首歌曲的著作權,被台北地檢署依違反著作權法起訴。針對這項起訴,音樂王表示「莫名其妙」,所有的歌曲都花錢合法向上游廠商取得。

音樂王國際育樂公司被控未取得「趁早」、「心動」等9首歌曲的著作權,擅自在所屬K9KTV播放。台北地檢署偵結,依違反著作權法將音樂王公司及負責人沈慶京起訴。

除「趁早」、「心動」外,音樂王公司被控侵權的還包括「真摯」、「愛情御守」、「第一個清晨」、「相見恨晚」、「五月的雪」、「寧願我傷心」、「寶貝IN THE DAY」等歌曲。

音樂王國際育樂公司表示,這 9首歌曲總共斥資新台幣1.5億元,向「揚聲」、「瑞影」2大營業用伴唱機廠商取得,可以公開營業使用。

音樂王公司說,若有涉及違反著作權法,法院應該去找「揚聲」及「瑞影」這些上游廠商,找音樂王是「找錯人了」。

音樂王公司同時指出,音樂王常常接到著作人協會的類似團體,多半是個人式的詞曲創作者,要求音樂王要針對歌曲的版權付費,但卻又拿不出擁有歌曲版權的證明。

音樂王被這種團體控告的案件已經有10幾件,但最後都獲得不起訴。這次被台北地檢署起訴還是第1次,音樂王將與律師深入了解此案,是否是自由心證的結果,未來也會提出購買歌曲的版權證明。

另外,音樂王國際育樂公司已經解散,目前正在清算當中。1000608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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